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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七年御准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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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七年御准法令》(英語:Royal Assent Act 一千九百六十七;c . 二十三)係英國國會个一項法令,重點在修訂摎御准个明示有關个法律,以允准英國國會兩院通過宣告( pronunciation)過通告(notification)制定法律,還過廢除《一五四一年用委託方式御准法令》。 該法令在一九六七年五月初十得著御准。

因為權力底下放,該法令毋適用在蘇格蘭議會、威爾斯議會摎北愛爾蘭議會(包含一九七二年前个北愛爾蘭議會)已經通過个任何法例个御准。

《 一九六七年御准法令》中个任何條文都毋影響君主自家在上議院明示御准个權力。該權力上一擺得到行使係在一八五四年,由維多利亞女王明示御准。

參見

  • 御准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維基文庫當中个相關文獻:Royal Assent Act 一千九百六十七(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