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普魯士憲法(德語:Preußische Verfassung vom 三十 . November 一千九百二十)係普魯士自由邦个憲法,佢在一九二零年十一月三十生效。佢在一九四七年同普魯士本身共下正式分瓦解。事實上在實踐中,佢自一九三三年納粹黨上臺摎一體化過後就失效了佢建立了兩院制个議會制,就係普魯士州議會,下議院為眾議院,上議院係普魯士國務委員會,行政部門由總理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