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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七年蘇聯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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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七年蘇聯憲法(又安到當日西洋公憲法)將在一九七年十月初七在第九屆蘇聯最高蘇維埃第七擺特別會議頂高共樣通過,係蘇聯第三部乜係最後一部憲法。憲法前言當中寫有「就實現無產級專政个目標,蘇聯既經成為全體人民个國家」。 所以憲法照蘇聯加入聯合國个時節「一國三席」个原則,增添了哦「加盟共和國有權參加國際組織」,成為造成後背蘇聯解體个原因之一。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六蘇聯解體,憲法失效。草小組个領導者:一九六二年到一九六八年,列昂尼德 ・ 多羅維奇 ・ 伊里切夫;一九六八年到一九七三年,亞歷山大・ 尼古拉呢維奇 ・ 雅科夫列夫,一九七三年到一九七年:鮑里斯 ・ 尼古拉呢維奇 ・ 波諾馬廖夫。《一九七八年蘇俄憲法》、《 一九七八年烏克蘭憲法》這兜蘇聯各加盟共和國憲法依照憲法分別作出修改。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