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二年法律改革(老公同餔娘)法令
外觀
《一九六二年法律改革(老公同餔娘)法令》(英語:Law Reform ( Husband and Wife ) Act 一千九百六十二;c . 四十八)係英國國會个一項法令,目的在准許老公摎餔娘根據侵權法起訴對方。法令最初涵蓋英格蘭、威爾斯還有蘇格蘭。有關蘇格蘭个條文後由《二零零六年家事法(蘇格蘭)法令》廢除。
法令
根據普通法及《一八二年已經婚女性財產法令》第十二尾,老公摎餔娘無能力對對方做出侵權作為,乜做毋得根據侵權法起訴對方。法律改革委員會在佢兜个第九擺報告當中建議廢除這兜規定,佢兜个建議分人納入《法律改革(老公同餔娘)法令》。 該法令在一九六二年八月初一得著御准。
法令定定,已經婚兩公婆做得根據侵權法起訴對方,但係有兩種例外情況:一係做法庭認為訴訟毋會帶來當大个好處時節(在恁樣个情況下,做得放在該片法律程序), 第二係當爭議同財產有關个時節。
參考文獻
參考書目
- K-F , O . Law Reform ( Husband and Wife ) Act , 一千九百六十二 .Modern Law Review ( Blackwell Publishing ) . 一千九百六十二 ,二十五( 六 ) . ISSN 二十六筆七千九百六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