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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一年樹林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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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一年樹林保護法(英語:Forest Reserve Act of 一千八百九十一)係米國个法律啊,法國同意米國總統從公有土地頂高指定一兜地方成為森林保護區。這個法律在班傑明・ 哈里森執政期間由米國國會通過。下後,哈里森指定到十三  × 一百空六英坵(五十三 , 零平方公里)个土地作為森林保護區;格羅弗 ・ 克利夫蘭指定吔二十五  × 一百空六英坵(一百 , 零零平方公里), 威廉 ・ 麥金萊指定吔七  × 一百空六英坵(二十八 , 零平方公里)。 一九零七年出臺个一部法律限制了總統將公有土地變做森林保護區个權利,還過同現有个「樹林保護區」全部改名安做「美國國家森林」。 一九三九年對該法个修訂加入西奧多 ・ 羅斯福總統對森林保護區、國家森林新个標準。

參見

  • 美國國家森林
  • 美國國家森林局
  • 一八九七年組織法

參考資料

  • National Forest : Early History

外部連結

  • USDA Forest Service
  • National Park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