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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摎好通商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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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摎好通商條約》抑係講《中葡北京條約》(葡萄牙語:Tratado de Amizade e Comércio Sino-Português), 係清政府摎葡萄牙王國在一八八七年在北京簽署个無平等條約,當中寫明「中國同意葡萄牙永久租借澳門」,毋過條約中國也保留「葡萄牙如將澳門分其他國家必須經過中國同意」个權利,這係十六世紀以來中葡間首個有關澳門个正式條約,已經在一九二八年由國民政府宣佈期滿。毋過這部分宣布期滿單淨係政治表態並無任何國際法上效力,條約還係有效。葡萄牙過後還係繼續用《中葡摎好通商條約》 為基礎搭配《中葡友好通商條約》管理澳門。條約原旦有中華民國外交部表示,現典藏到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

沿革

自澳門總督亞馬留在一八四六年四月上任以後, 葡萄牙已經對澳門地區推行一系列殖民統治政策,並無拒絕向清政府繳納地租銀。該央時个葡萄牙人已經在澳門歇、進行貿易、通過澳門議事會摎澳門總督對澳門進行管理。還過在一八六四年(同治三年),葡萄牙無成功取得《中葡摎好貿易條約》个互換文件,結果該條約做毋得成為有法律效力个正式文件,分葡萄牙正式佔等澳門。雖然佔據澳門个計劃告吹吔,但係葡萄牙還係等待機會正式佔據中國个土地。直直到一八八六年(光緒十二年), 葡萄牙還有英國代表就鴉片緝私徵稅个合作摎清政府談判。

一八八七年(光緒十三年)三月二十六號,在清政府擔任海關總稅務司个英國人羅伯特 ・ 赫德指示金登幹(James Duncan Campbell)去里斯本,同識擔任澳門總督个葡萄牙代表羅沙同葡萄牙外長巴羅果美(Henrique de Barros Gomes)舉行會議,還過草簽《 中葡里斯本草約》。 因為《中葡里斯本草約》雙方己「定準在中國北京就議互換修好通商條約」,故所在共年个十二月初一,清政府派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奕Jordan還有工部左侍郎孫毓汶為代表,同葡萄牙代表羅沙在北京正式簽署《中葡摎好通商條約》,條約當中列明中國同意葡國「永居、管理澳門」,毋過無經過中國同意葡萄牙永不得將澳門讓摎他國。除此之外,頭擺个條約也無規劃定界址。到今年四月二十八這兩國互換文書過後,條約正式生效。

還過到一九二八年《中葡摎好通商條約》第四零年期滿,愛按條約內規定「一零年修改一到」(第四十六條)。 國民政府在七月十日通知葡萄牙駐華公使,聲明《中葡摎好通商條約》已經在一九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期滿。毋過針對國際法來講,這項片面个聲明並做毋得分條約失效。其後在共年十二月二十七號,國民政府同葡萄牙簽定《中葡友好通商條約》,澳門个地位摎界址問題無分人講著。《中葡友好通商條約》並無廢除或者取代《中葡摎好通商條約》,單淨對其中條款做出修訂,結果保留了有關澳門地位个條款。

條約內容

《 中葡摎好通商條約》總共五十四款,主要內容有:

一 . 中國同意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門;中國保留了葡萄牙如將澳門分其他國家,必須經過中國同意个權利。 二 . 葡萄牙到派公使駐北京,並在通商口岸設領事三 . 葡萄牙取得領事裁判權四 . 葡萄牙人做得享中國已經或者將分其他國家个通商特權,在通商口岸有戴、租買土地、起屋仔、設立教堂這兜權利

==參考文獻==* 中新社:澳門回歸路之五《中葡摎好通商條約》你愛仰仔簽定e55呢?

  • 澳門百科全書:中葡摎好通商條約
  • 澳門百科全書:中葡友好通商條約
  • 一八八七年《中葡摎好通商條約》國際法簡單析

外部連結

  • 里斯本談判摎中葡條約个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