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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嬰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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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嬰法令(英語:Infanticide Act)係二十世紀英格蘭法例當中兩項法令个名稱,就係《一九二二年㓾嬰法令》(Infanticide Act 一千九百二十二)過《十九三八年㓾嬰法令》(Infanticide Act 一千九百三十八)。 這兩項法令將阿姆在嬰兒仔出世以後幾隻月內㓾死嬰兒仔个行為定著比較輕个罪行。

英格蘭還有威爾斯

《一百九十二兩年㓾嬰法令》廢除了對婦女在精神受著生產亂个情況之下挑事殺死初生嬰兒仔个死刑。適用个判決摎無細義共樣。法令由《一九三八年㓾嬰法令》第二 ( 三 ) 條廢除。

==北愛爾蘭==《 一九三九年㓾嬰法令(北愛爾蘭)》 係北愛爾蘭訂定了摎英格蘭還有威爾斯《一九三八年㓾嬰法令》恁仔个條文。

加拿大

英格蘭个殺嬰法令也係加拿大刑事法律當中像法例基礎。這兜條文對一九四八年透過《刑事法典》个修訂來訂,今還在《刑事法典》中,從一九四八年制定以來一直無更新。在加拿大,㓾嬰屬做得公訴罪行,做得處監禁五年。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