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條約(一九五一年)
外觀
巴黎條約(英語:Treaty of Paris,法語:Traité de Paris,德語:Pariser Vertrag), 由法國、西德、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同盧森堡, 總共六隻歐洲國家在一九五一年四月十八在巴黎簽訂、並於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三開始生效,成立了歐洲石炭共同體。該條大約已經在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即條約開始生效整仔五十年後失效。
歐洲煤鋼共同體係歐洲第一隻跨國機構,後來同其他相繼出現个跨國機構共下發展成為今晡日个歐洲聯盟。
相關个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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