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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人民共和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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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人民共和國憲法'''係一部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二由波蘭个立法機關眾議院決議通過,俗稱'''史達林憲法'''抑係'''七月憲法'''。 這部憲法由國務委員會導入來,取代波蘭原旦按三月憲法(存在到一九五二年為止)而採行个三權分立,並引進以蘇聯憲法為樣本个統一政權原則。立法機關在憲法个序言當中,聲明國家為著勞動人民之共和國。所以憲法當中新成立个機會關,做為非實質主權个政權來源。恁樣个舉辦可能係想區分社會主義摎資產主義个憲政體制,點出以民族為主个民族主權,和以「勞動人民」為主个新主權間之差異,乜強調恁樣,做得在社會之間製造革命性个改變,縮短摎「有產階級」間个距離。人民掌權原則係表示由群眾參與國家治理,還過消除在階級、經濟摎社會上个對立。雖然在這出現「勞動人民」這詞該下,毋過對馬克思主義个立場來看,這定義基本上摎「民族」相像。故所,國家最高權立係作為「人民意願」个延伸之眾議院,其他機關—— 司法機關還有包含政府摎國務委員會个行政機關—— 係厥个家屬。 ==參考來源== ==參見==* 五三憲法 [[分類: 待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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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人民共和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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